2005年11月17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绍兴一纺服公司商标侵权受罚
孙卫国
近日,绍兴县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具有商标侵权行为的江苏某纺织服饰公司依法科以罚款10万元。经查,这家公司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将两家韩国公司在我国注册的使用在纺织品上的注册商标作为腰封,使用在其生产加工的色丁布上。至工商部门查获时止,当事人共生产加工、使用标有与这两个商标相似、相同标识腰封的色丁布4910卷,计110550米,总案值高达63381美元。